河池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系文艺队管理章程(拟定)

作者:陈小琼 时间:2011-11-09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称:化学与生命科学系文艺队(简称:化生系文艺队)
第二条 化学与生命科学系文艺队是化生系文艺活动的一个重要组织,是在化生系团委学生会指导下,由爱好艺术并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组成的,是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审批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化生系文艺队建队宗旨和任务是:
1、建立一支学生文艺骨干队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校园主流文化和高雅文化,搭建校园文化舞台,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艺术气氛。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2、认真执行河池学院学生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各项艺术文化活动,丰富大学生的艺术文化生活,努力提高大学生文化生活水平。
3、积极参与策划化生系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文艺活动,代表我系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完成系里交给的各项任务。
4、文艺队成员的要求是:在文艺实践中,高标准,严要求,吃苦耐劳,刻苦训练,努力进取,争创佳绩。
第四条 所有成员需遵守本章程,章程修改意见提交给团领导,团领导一致同意方可改变本章程。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管理
第一条 化生系团委学生会文艺部直接管理
第二条 管理机构设置:(待定)
第三条 文艺队设舞蹈组,歌唱组,主持朗诵组,戏剧小品组等四个组。每个独立组设组长一名。
1、舞蹈组:
组织节目类型:独舞,集体舞,伴舞等各种舞蹈类节目。
2、歌唱组:
组织节目类型: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等。
3、主持朗诵组:
组织节目类型:各类文艺活动的主持
4、戏剧小品组:
组织节目类型:相声,小品,戏剧小品表演
第四条 文艺队每学年都应制定工作和发展的计划方案,包括各组每学期的排练计划,演出计划等,并由文艺部汇总形成才艺的学年活动计划存档,文艺队的工作要严格按照计划行事,凡遇到特殊情况要更改计划的,上报文艺部并由文艺部审核。
第五条 文艺队的各组长要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训练,除进行日常的训练,学习和演出外,还应对本组的组员表现进行考核,并向文艺部进行工作汇报。
第六条 文艺队各组应将活动总结以及学期工作总结及时整理上报文艺部。文艺部根据各组的工作业绩和总结情况对各组的工作进行考评,并制定新的各组扩大规模申请经费的衡量标准。
第七条 根据文艺队的招新计划及团委指导规划,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在文艺方面有爱好和特长的学生,进行日常的训练和演出。
第八条 各组每周集合进行一到两次的日常训练,每次一到两个小时。经批准后,由文艺部统一安排训练时间和场地。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节目排练。
第九条 文艺队成员以文艺队名义或文艺队节目参加各种演出必须告知化生系生会文艺部,经系团委老师批准,上报文艺部备案后方能实行。
第十条 文艺队由化生系在校学生组成。
第十一条 文艺队排练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定期活动一到两次。在重要演出活动之前,以短期集训的形式进行排练。

第三章 各项制度(待议)
一、奖惩制度
二、例会制度
三、财务制度
四、演出制度
五、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文艺队成员的权利
1、在文艺队内部有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重大事宜表决的权利
2、享有培训提高艺术技能的权利,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项目的权利。

第二条 文艺队成员的义务
1、遵守文艺队章程,按时参加文艺队训练演出,执行文艺队决议,遵守校纪校规,认真贯彻落实文艺队的宗旨,维护文艺队的利益。
2、认真学习,刻苦训练,训练时不早退不迟到,有特殊情况提前请假,积极参加文艺队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文艺部交给的训练,演出等任务。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为文艺队树立良好形象,维护文艺队的声誉,爱护文艺队的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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