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作者: 时间:2021-11-15 点击数: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名称: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þ学生会/□研究生会

自评公开链接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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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þ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þ

实有16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þ

实有2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þ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þ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þ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þ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þ

召开日期:

20211110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þ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þ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þ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þ

 

具体情况

问题不足

(选填)

1.学生会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能力有待加强。

2.平时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改进建议

(选填)

1.平时可以多举办一些团建活动,加强成员之间的交流。

2.做事应讲究方式、方法,合理分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三章、《中华全国学联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是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充分面向全院广大同学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四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宗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们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们全面素质的提高;维护校级校规,倡导良好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与协作,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组织同学们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全面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五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方针:公平、公正、公开、严谨、务实、创新。

第六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充分发挥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加同学与学院的沟通。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同学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同学的综合能力,努力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发展促进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发展与兄弟学院学生会的有益交流和友好关系。

(五)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八条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河池学院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九条  凡取得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籍、完成注册的在校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成员。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会员有权向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无任何违纪行为。

(三)尊敬师长,尊重同事,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态度端正,踏实肯干,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能尽力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五)支持本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各级组织工作,并积极参与工作。

第三章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构成

第十二条  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使学生会更好的凝聚学生、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和引领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  学生会设部门有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志愿者工作部、心理部、权益部。

第一款  主席团

(一)组成:主席团成员两名

(二)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职能部门,它直接领导学生会所属的所有职能部门,从整体上把握学生会工作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对各部门工作计划加以统筹安排,参与活动的策划、指挥,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

(三)负责召开学生会工作人员会议。

(四)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五)代表学生会,向学院相关部门请示与汇报工作,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2.定期向学院团委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学生会工作人员人选;

4.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5.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定时做好召开所属各部的工作总结会议,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调动所属各部的工作热情,不断改进不良的工作作风;

7.对主管部门中的不称职成员,有权提出要求其辞职的建议,并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

第二款  办公室

(一)组成:办公室工作人员三名

(二)主要职能

1.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布置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

2.负责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学生会工作人员申请与注销工作;

3.负责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勤工作(包括各种会议、活动及劳动等),负责各种会议内容的记录并存档;

4.各种会议的议程及制度起草案,并落实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

5.负责办公室卫生和整洁;

6.编排学生会值班安排,搜集同学意见并整理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学生会日常对外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成员汇报工作;

8.负责院旗、院牌、工作牌、桌布的保管;

9.负责给班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发放通知。

第三款  学习部

(一)组成:学习部工作人员三名

(二)主要职能

1.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做好“教”与“学”双方的信息反馈工作,定时了解并解决学生学习上的问题,协助各班学习委员抓好学风建设工作;

2.负责学院的重大活动(比赛)的计分和评分工作;

3.开展一系列有利于学生会成员的学习积极性的活动,如知识竞赛,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

4.积极传达就业、创业信息,举办择业,就业相关活动;

5.邀请成功人士、企业家及杰出校友开展创业类讲座等有助于学生创业的活动。

第四款  生活部

(一)组成:生活部工作人员三名

(二)主要职能

1.做好各项活动的后勤物品采购工作以及后勤物品分配工作;

2.负责做好每学期学生活动经费的预算、收取、开支公示等的相关工作;

3.负责生活部各项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安排。

第五款  志愿者工作部

(一)组成:志愿者工作部工作人员三名

(二)主要职能

1.负责我院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给我院同学提供志愿服务平台;

2.负责我院活动、比赛的桌椅和活动服装租借与归还;

3.配合我院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完成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款  心理部

(一)组成:心理部工作人员两名

(二)主要职能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增强自我调节能力,认识并接受心理咨询,树立求助意识;

2.心理危机预警工作。心理部需要加强与班级心理委员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并上报心理危机学生;

3.开展朋辈心理咨询;

4.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反馈工作意见,反映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需求;

5.积极宣传并组织本院学生参加学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办的各项活动等。

第七款  权益部

(一)组成:权益部工作人员两名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服务和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不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意见征求会,把学生对学校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学校相关部门,并监督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为广大同学争取正当合法权益;

3.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维权信息并及时回馈给大家。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及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工作人员录用条件。

第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无挂科。

(三)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五)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六)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七)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

(八)具有良好的礼貌待人品质。

第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任职条件

第一款  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高的群众威信,较好的组织协调、社交、表达能力;

2.学习能力强,能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进行学生工作;

3.工作认真、积极、踏实。

第二款  主席团成员任职具体条件

1.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是在学院团委的指导、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的监督、各班班委具体组织下,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一周公示,无任何反映情况,方可正式任职。

第三款  各部门工作人员具体任职条件

1.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提名,提交主席团审议;

2.审议通过后,上报学院团委同意备案后方可正式任职;

3.对不称职的部门工作人员,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可以对其进行免职。

第十七条  选拔录用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一)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参与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填写学生会报名表。

(二)由学生会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意向、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三)由工作人员选拔工作小组对通过面试的同学进行最后综合测评、审议,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建议,无任何异常情况,方可正式录用。

(四)对通过竞聘上岗的同学给予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出现问题者,立即解聘,不予录用,看具体需要,继续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

第十八条  主席团保留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任用和罢免的权利,对任用和罢免需经主席团讨论后报学院团委批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不得无故退出学生会,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留在学生会工作的,须递交辞呈到各部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处,经同意,学生会备案,并上报学院团委同意后方可辞退。

第二十条  如有未尽事宜,需形成制度者,由主席团开会讨论后再行定夺。

第二十一条  所有学生会负责招聘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此制度,不违背,不僭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拥有总体决策权,具体工作由主管部门自行决定运行,主席团成员不得直接操作。当主席团成员对各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时,可直接指明。当主席团内部或主席团与各部门之间产生分歧时,最终决定权属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主席团,主席团通过表决产生最终结果。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持学生会有关日常工作,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部门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监督和帮助各部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做好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与学校有关部门、校学生会以及各院学生会的沟通联系,配合学院搞好学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下属各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中一切具体活动事务,由主席团统筹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中一切内部行政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统筹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工作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统一协作。各部门既是本部门工作的组织者,又是其它部门工作的支持者和协助者。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须制定出学期工作计划,期末时做出学期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总结需按规定时间上交学生会办公室,然后呈送各部门分管主席团成员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又统一交到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管理。

第三十条  各项具体活动开展前,相应的各部门工作人员需将相应活动的议题、议案、活动计划等(电子、纸质两档)送至学生会办公室,办公室备案后,需将活动计划分别呈送至该部门分管主席团成员处。活动具体事宜由该部门分管主席团成员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统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该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安排人员及具体执行,分管主席团成员进行督导。

第三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部门工作人员须针对此次活动进行小结,并上报活动期间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名单给学生会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  因故不能参加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各种会议、活动)的学生会成员,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须向分管主席团成员提前提交请假条请假,请假经主席团成员签字批准后,由本人交到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三条  对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加入学生会前的思想教育和相关培训。

第三十四条  针对出现思想波动、工作状态不佳、考核不及格等一系列问题的工作人员,相关主管领导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帮扶。

第三十五条  办公室分管主席必须定期成立期中工作检查小组并带队对各部门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以供考核使用。

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章程和各项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由主席团完成,并审议通过,必要时可以提交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共同讨论审议。

第三十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需形成制度者,由主席团开会讨论后再行定夺。

第三十八条  所有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违背,不僭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章  学生会会议制度

第四十条  为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使工作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特制定此制度。

第四十一条  学生会实行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部门例会制度。

第四十二条  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学生会前段时间的工作,落实下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学生会有关重大事务和宣布重大决定,根据需要进行工作人员思想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主席团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学生会有关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同时为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作准备工作。

第四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各部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具体工作,听取各部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五条  部门例会主要任务是小结各部门工作情况,传达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会议精神,安排本周本部门具体工作,必要时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

第四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参加,每星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具体安排;部门例会时间各部门具体安排。

第四十七条  各种例会必须按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也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十八条  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由主席团通知。各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会前签到点名;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相关主席团成员请假。

第四十九条  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参会人员可以在会议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务必坚决执行,不得背后议论,更不得擅自更改。

第五十条  以少数服从多数方式通过会议所有决议。涉及重大问题,必须经主席团所有成员或提交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甚至是全体会议讨论,任何人不得作个人决定。

第五十一条  全体会议、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会议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后作为档案保存。

第五十二条  学生会办公室考核小组必须对每次会议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十三条  每次会议要有决议,杜绝议而不决,开马拉松会议的现象。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无条件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第五十四条  所有会议参与人员需遵守会议纪律。

第五十五条  如有未尽事宜,需形成制度者,由主席团开会讨论后再行定夺。

第五十六条  所有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违背,不僭越。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七章  学生会财务制度

第五十八条  财务使用原则

(一)在确保活动质量的前提下,对活动经费应认真预算,厉行节约,规范结帐。

(二)学生会财物属学生会集体所有,必须珍惜使用,妥善保管。

第五十九条  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学生会经费主要来源学院的支持以及其他合理收入。

(二)使用申报程序:活动前一周各部门工作人员需提前做出财物预算并把预算表交由分管主席团成员审批,然后报学生会生活部备案。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工作人员应说明资金详细使用情况,把发票和财物使用明细报告统一呈送分管主席团成员审核签字,然后交由学生会办公室归入档案。

(三)对于消耗性的物品由学生会统一采购,交由学生会生活部保管。各部门在需要时向学生会生活部以书面形式申请提取,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十条  如有未尽事宜,需形成制度者,由主席团开会讨论后再行定夺。

第六十一条  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违背,不僭越。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八章  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  学生会所有财产属于学生会集体所有,所有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第六十四条  学生会财产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管理。但学生会办公室不得擅自挪用任何财产,仅有管理权,没有私自租借权。对于学生会办公室对财产的使用也须例行使用申请程序。

第六十五条  学生会办公室须对学生会所有财产进行量的管理,并且逐一登记在册,注明财产好坏情况。

第六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门使用办公用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呈送分管主席团成员审核签字,然后交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登记,物品再由专管工作人员发放。

第六十七条  对于学生会财产的内部集体或个人借用、外借使用,须提交借条,呈送学生会办公室分管主席团成员审核签字,然后交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登记,物品由专管工作人员发放。被借用的财产若发现损坏或丢失,借用人或借用单位须按原价进行赔偿。

第六十八条  学生会办公室必须定期向分管办公室的主席团成员汇报财产使用情况和损坏情况,若发现异常,没有找到责任承担者,学生会办公室以失职论处,并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十九条  如有未尽事宜,需形成制度者,由主席团开会讨论后再行定夺。

第七十条  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财产管理制度,不违背,不僭越。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九章  处罚机制 

第七十二条  处罚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明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十三条  对个人的处罚项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内批评、公示通报批评、撤销会内职务、开除出学生会。

第七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撤销会内职务或开除出学生会的情况

(一)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二)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三)对自由散慢,无工作责任心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履劝不听者。

(四)一学期挂科三门及以上者或考试作弊者。

第七十五条  学生会成员其他处罚情况

(一)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将公示通报批评。

(二)期末考试挂科一至两门者进行会内通报批评并给予思想教育。

(三)受到处分的同学,将其处分记录入档,并作为是否可以评优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  严重违反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手册条例的,经核实后,开除出学生会。

第七十七条  各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除特殊情况外),一次进行教育引导,两次将会内批评并进行教育引导,三次公示通报批评,四次将撤销职务。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学生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等均不得违背此章程。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需经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人数过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八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表决通过。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郭荣桢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9

6/74

2

林素彬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9

4/51

3

韦金妹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9/49

4

伍开葵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3/74

5

陈美彤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49

6

韦乔娇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3/60

7

张婷婷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1/74

8

宁思敏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0/74

9

陈春梦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3/60

10

刘彩梅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2/74

11

王鑫兰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5/35

12

莫健芳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6/74

13

陈燕萍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22/74

14

陆桂雅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7/74

15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3/58

16

黄金秋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9/74

17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7/74

18

韩丽萍

共青团员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6/56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是在学院团委的指导、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的监督、各班班委具体组织下,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一周公示,无异议,方可正式任职。

(二)选举办法

根据《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以及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扩大会议)选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选举办法:

第一,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秘书长主持。

第二,在选举前,首先由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报大会秘书处,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代表报告。大会必须有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正式代表出席,方能进行选举,否则另选时间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代表作弃权处理。

第三,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六名;总计票人一名,计票人六名。其中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须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右方相对应的小格内划“√”。反对则在候选人右方相对应的小格内划“X”。弃权的,在候选人右方相对应的小格划“0”。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右边空格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在右方相对应的小格内并作“√”符号。

第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字迹要清楚。所划的符号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第六,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如果选举结果出现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七,代表投票时,由监票人统一发放选票,投票时听从选举工作主持人指挥,投票完毕后坐在原位,等待工作人员把选票收集完毕。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验票,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第八,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选举产生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六、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一)时间

2021111015:00-17:50

(二)地点

河池学院西区格致楼负102教室

(三)代表数量

代表数量:140名,实到125名。本次大会共推选出正式代表140名,在全体代表中预备党员14名,占10.00%;共青团员122名,占87.14%;女性代表111名,占79.29%;少数民族53名,占37.86%

(四)会议议程

1.预备会议

1)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2)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讨论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

4)审议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和常任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5)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6)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7)讨论常任代表候选人名单

8)讨论《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9)执行主席作预备会议总结

2.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执行主席宣布开幕

3)院党委领导讲话

4)领导、嘉宾及代表合影

5)听取和审议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1)作选举常任代表的选票填写说明

2)进行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的选举

3)审议《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4)宣布计票结果

5)公布当选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名单

4.汇报提案工作

说明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进展情况

5.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扩大)会议

1)作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选票填写说明

2)选举产生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

1)宣布选举结果

2)宣读倡议书

3)新任学生会轮值主席致闭幕词

4)大会闭幕

(五)宣传报道链接

http://hs.hcnu.edu.cn/info/1185/3234.htm

(六)现场照片

 

 

 


 

七、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学生代表职责。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

6.遵纪守法,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二)产生办法

1.本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40名,占全院学生总数的13.5%

2.学生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各班推选出的代表以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班干优先,其中女性代表名额不少于总数的25%,少数民族代表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0%,非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少于总数的60%

3.出席大会的代表,均由各班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召开以班级为单位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何基层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指定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

4.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原则上以学生班级为基本选举单位,并分别按多于应选代表数20%的比例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以“班级—学院”两级模式逐级差额选举产生。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副书记

柳亚清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勇亮

 


 

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

工作人员名单公示

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是在学院团委的指导、化学与生物工程

学院学生会的监督、各班班委具体组织下,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并

经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开竞选,集体投票表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经

学院领导审核通过,最终产生了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第十九届各

部门工作人员名单。

现将拟任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1111

-20211117),如对本次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

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后,向学院团委反映。

联系人:王勇亮联系方式:18877883413

名单如下: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19制药工程郭荣桢

19

林素彬

 

 

 

 

 

 

 

 

 

 

 

 

 

 

 

 

 

 

 

 

 

 

 

 

 

 

 

 

 

 

 

 

 

 

 

 

 

 

 

 

 

 

 

 

 

 

 

 

 

 

 

 

 

 

 

 

 

 

 

 

 

 

 

 

 

 

 

 

 

 

 

 

 

办公室工作人员:20生物工程韦金妹20生物科学伍开葵20生物工程陈美彤生活部工作人员:20化学    韦乔娇20生物科学张婷婷20生物科学宁思敏



学习部工作人员:20

学陈春梦

 

20生物科学刘彩梅

20环境工程王鑫兰

志工部工作人员:20生物科学莫健芳

20生物科学陈燕萍

20生物科学陆桂雅

心理部工作人员:20生物工程蓝梦

20生物科学黄金秋

权益部工作人员:20生物科学赵桐

20学韩丽萍

共青团河池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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